托运方(甲方):
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承运方(乙方):
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汽车货物运输规则》等有关管理制度,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诚实守信、公平的原则,经过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期 年,从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
二、在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道路汽车运输,货物的.具体名次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定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在当次运输活动中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乙方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名称或姓名。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输目的地、收货人、运输期限等有关的基本情况。
2.甲方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或通用的包装方式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包装标准或没有通用的包装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满足安全运输要求的包装方式。否则,乙方可以拒绝运输,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损失的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托运的货物应当与申明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价值、性质、数量相一致。货物运输需要办理限运、凭证运输手续的,甲方应当将办理完毕的相关手续交乙方查验。
4.甲方按照双方规定的标准、时间和付款方式向乙方支付运杂费。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对托运的货物进行清点,并按安排与托运货物的性质数量相应的运输车辆。
2. 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3. 负责承运货物的安全,确保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问题,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双方约定签订的运单约定执行
2.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制作交货凭证并由收货人签字,作为完成运单所载运输工作的证明,乙方持交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甲方凭乙方所提供的交货凭证、在确认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后, 日内付清当月运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